西双版纳州“三步骤”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作者 :州委办 来源 :州委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整统一,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现党的意志、符合中央最新精神,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建州以来出台的所有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共分三个步骤

步骤确定清理范围  明确清理任务 

州委办公室在2014年清理的基础,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和2014年至2017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梳理,共梳理出398件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责任单位,并召开2次座谈会,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县市党委以及州委各部委办、州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参照州委做法,同步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步骤分类汇总  严格审核把关

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10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中央党内法规要求,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失效、修订等意见。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提出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建议,报州委办公室办文法规科分类汇总、审核把关。目前,此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

步骤确定类别 主动汇报 及时行文

州委办将收集到的清理意见分门别类、初步筛选并报州委审定后及时报省委备案。并根据州委意见,将需修改的文件逐件反馈各责任单位及时修改完善重报州委审定后及时行文,确保所有党内规范性文件符合中央最新精神。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