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围绕“三个定位”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作者 :杨淑婷 来源 :州人大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29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结合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的发展定位以立法引领发展,以良法促进发展,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为打造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是注重谋划立法工作。州人大结合“三个定位”和地方特色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定位目标,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把其纳入本届常委会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围绕建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定位目标,修订并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送审稿)的修订后续工作,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和傣医药条例、水库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围绕建成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的定位目标,把制定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列为本届常委会需重点调研论证、具备立法条件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注重完善立法机制。为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充实完善立法机构,建立健全立法制度,经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在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设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5名设有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3人,进一步充实了立法力量。州人大修订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则,推进立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出台立法咨询专家库办法认真做好立法咨询专家库筹建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积极作用;出台了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评估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常委会党组向州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西双版纳州立法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注重增强立法实效。为突出立法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实效,州人大组织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傣医药保护、水资源保护管理、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等立法调研,充分了解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所制定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启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州政府、州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召开立法计划推进会议,定期跟进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开展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对州人民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州人民政府认真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好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民族传统建筑保护、天然橡胶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回头看”,不断总结立法经验,促进条例实施,增强立法实效。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重要法律监督举措,规范审查程序,加大审查力度,切实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