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 彰显司法公正
作者 :刀梦璇 来源 :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07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州司法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质量建设年”活动,以服务司法活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为重心,有序开展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工作,彰显司法公正。
景洪市人民法院10月17日开庭审理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侦办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虎皮)案。野生动物制品(虎皮)真伪性及价值认定对该案审理起着关键作用。云南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为本案出具了鉴定意见书,并派员出庭质证。
由于该案野生动物制品(虎皮)是被削制过,在微观技术鉴定过程中提不到细胞核中的染色体,无法进行比对分析,只能进行宏观比对后出具鉴定意见,而被告的辩护人以法律术语来质疑宏观鉴定中存在主观性、误差性和可靠性,质疑鉴定意见。在庭审中,鉴定人利用鉴定行业中的具体规定及过硬的专业技术,对鉴定过程的合法性、科学性、可靠性、真实性等一一作出客观回答,同时对辩护人设置的“文字陷阱”,鉴定人也作出了准确回应。
鉴定人参与出庭质证,有助于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又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日趋常态化,要求广大司法鉴定人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加强鉴定人诉讼程序和出庭质证等法律知识的学习。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将加大对司法鉴定人相关法律知识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