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四项措施”保障执行“迅雷行动”

作者 :艾相宰 来源 :州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0-23

  景洪市人民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确保“迅雷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优化人员配置,创新执行模式。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优化执行权力配置,尝试采用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设立执行统筹组、查控组、执行裁判组、外勤组等四个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对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落实“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为执行局长接待日,方便当事人反映意见,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充分发挥协助执行员、联络员作用和优势。2017年上半年,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办理执行事项30件,完成交办事项22件,送达法律文书、送达通知当事人或相关人员948次,查找当事人、查询财产500件,现场执行见证4件,调解和解及稳控38件。

开通网络司法领域,信息化建设再提速。在执行工作中通过委托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布控,根据被执行人活动情况、案件难易程度等对案件进行分类排查,以高强度、高密度、地毯式的执行活动,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2017年4月至今共出执行人1295人次,布控故意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254人,拘传69人次,通过开展网上布控专项行动现场达成执行和解18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标的123余万元。积极开拓网络司法拍卖领域,解决一些疑难案件,有效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自主网拍的一辆评估价为2.7万元的丰田小轿车,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共有11797人围观、446人设置提醒、26人报名。最终以8.05万元成交,溢价率198%。

设失信曝光台,加强信用惩戒。结合基层法院案件特点,按照“应录尽录”的原则,对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法律文书的1150名自然人、94名法人及组织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老赖,实行“双曝制”。分别在微信公众号及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曝光失信人12期共计240名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案款。

  领导包案督办,提高办案质效。通过采取重点难点执行案件领导包案督办的方法,统一对未结执行案件开展攻坚行动,对重点难点案件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组建由院领导挂帅的执行攻坚团队,将清理出来的疑难案件随机分配到每个院党组成员手中,由院党组成员直接包案、全程指导、跟办案件。通过院领导参与案件执行和协调相关部门,使5件案件得以完全执结,到位标的达24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