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1+4”工作法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1

  今年以来,景洪市司法局围绕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1个网络 建立4个保障机制”, 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完善1个网络搭建市、乡镇(街道)、村委会、村小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调解组织142个,2250名人民调解员,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建立医调委、交调委、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不断拓展延伸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触角。

建立4个保障机制一是“经费保障机制”。政府每年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安排了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工作保障经费。二是“制度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重大时间节点排查、定期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预警、零报告、调解回访、队伍培训、联动联调等八项保障机制,夯实调解工作制度基础。三是“队伍保障机制”。采取现场模拟、现场讲评及经典案例引导、经验交流等方式,围绕人民调解案卷制作技能、调解方法和技巧,着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市、乡矛盾纠纷调解员分级培训机制。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前后6次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各乡镇、街道分别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200余人次。四是“法治宣传保障机制”。将《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充分利用“法律七进”、民族“五用”及“景洪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漫画,依托法律流动服务队,增强《人民调解法》的知晓率,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