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123”工作法全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04

  为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景洪市细化工作措施,采取“123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1个规范化、行业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用房、内部装潢、办公设施配备等硬件做到“四落实、五有、六统一、七上墙”,统一规范各调解组织名称、调解流程、工作制度、徽章标识、格式文书。推进医疗卫生、妇女儿童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并进一步加大对住建、人力资源等行业的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延伸调解触角,扩大覆盖面。

夯实“2个保障机制”: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市人民政府每年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安排了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工作保障经费。二是法治宣传保障机制。将《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充分利用“法律七进”、民族“五用”及“景洪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增强《人民调解法》的知晓率,努力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3化建设”:一是队伍建设专业化。采取现场模拟、现场讲评及经典案例引导、经验交流等方式,围绕人民调解案卷制作技能、调解方法和技巧,着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市、乡矛盾纠纷调解员分级培训机制。今年以来,景洪市分3批次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各乡镇、街道分别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900余人次。二是督促指导常态化。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具体的工作要求,坚持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推送督促指导常态化。在4月至7月间,分两个阶段对11个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规范化建设、案卷卷宗进行了实地检查。三是业务管理标准化。认真落实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纠纷排查、统计分析、工作例会、案件研讨、回访督促、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乡(镇、街道)一月一排查活动,重大事件节点,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和“零报告”制度及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推动业务管理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