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作者 :毕路平 来源 :州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24

近日,景洪市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岩某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经过9个多小时的执行,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纠纷,保障了申请人玉某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本案被执行人岩某与申请人玉某不但属于邻居关系还系亲戚,2015年被执行人岩某在未经申请人玉某同意的情况下在玉某的房屋后墙堆放大量木柴及部分杂物。之后,玉某发现该堆放物侵占了其位于景洪市曼斗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中的40.89平方米的土地,并且妨碍了其一楼房间的通风、采光及排水,给其生活造成不便,致使双方矛盾加深,争吵不断。玉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诉请排除妨害。经审理,法院判令岩某限期返还土地清除地上杂物。判决生效后,岩某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玉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岩某的思想工作,岩某置若罔闻,毫无主动履行之意。多次调解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当天,院领导带领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前往执行现场,对该案的执行分工、警力调配、搬运拆除等均作了详细地安排和部署,同时邀请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景洪市检察院以及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到场监督和见证执行。同时对该案执行全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在执行现场法官再次对做了被执行人岩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岩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不能拿他怎么样,对执行法官的警告置之不理,并使出浑身解数逃避责任,尽显“老赖”本性。鉴于被执行人岩某对多次督促置若罔闻,以及此案如果长期不执行将存在严重火灾安全隐患并影响邻里和睦,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疏导围观群众后当即开展执行。被执行人岩某及其妻子陈某试图阻拦执行,并对上来制止的干警撕扯、漫骂。对此,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岩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时被执行人岩某才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态度发生180度转变,当即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申请人玉某达成了执行和解一同在执行笔录上签名确认,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执行联动共调配了2个执行团队和司法警察执行警务保障分队,在酷暑中连续奋战9个多小时涉案的土地成功返还,让周边群众在执行法官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执法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执法理念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