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行政工作助推民族团结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州委依法治州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4
近年来,景洪市司法局结合边疆民族司法工作实际,坚持“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景洪”理念,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助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一是建立机制,推动保障体系建设。将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宣传教育”为主要路径,建立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构建全市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二是坚持法律七进,夯实和谐基础。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人士、流动人员为关键群体,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法治教育的全过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工作及主题日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公民特别是流动人员中重点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市公民的民族宗教法律素质,认真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法治宣传活动。五年来,组织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张贴标语、横幅4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45万余人次,努力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氛围。三是坚持法律服务,做实民心工程。积极构建市、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村委会法律援助站点98个,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活动。建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并在市看守所、武装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工程,完善基层法律顾问体系建设。五年来,景洪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6件,代写法律文书462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87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302件,代写法律文书938份,解答法律咨询8296人次。市属2个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1345件,代写法律文书1407件,解答法律咨询2240人次,担任法律顾问31家。四是努力化解矛盾,维护民族团结。建立健全覆盖市、乡、村三级调解组织142个,人民调解员2250名。成立医调委、交调委和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委会等3个行业性调委会以及3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探索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兴媒体手段开展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五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0350件,调解成功9923件,调解成功率96%。五是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景洪市不断涌现出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景洪市司法局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形成的优秀经验做法,培育、宣传和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2015年被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先进集体,岩香囡、木文华、王正坤、周顺明、童光荣、文雅群等6名民族干部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全省百佳司法助理员”等荣誉称号,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