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听证会

作者 :刀建平 来源 :州委依法治州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4

  自1996年批准实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我州基本形成了野生动物野外保护、拯救繁育、执法监督三大体系,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了有效保护,栖息地保护范围逐步扩大。截止到2016年底,全州已建成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近600万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非法猎捕、杀害、买卖、走私和非法贸易野生动物情况日益突出,侵占、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情况不断发生,辖区野生动物保护面临形势日益严峻,现行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与管护要求极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

为解决现行《条例》与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西双版纳州启动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7月31日,州政府法制办邀请专家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召开听证会,法制办主任许安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作了起草说明,参加听证会15名听证代表对《条例》的修订进行踊跃发言,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条例》修订小组将认真收集整理后,对《条例》修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法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