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依法收监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作者 :勐腊依法治县办 来源 :勐腊依法治县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18
近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将被判处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的段某某抓获并送勐腊县看守所关押。
段某某,男,今年35岁,家住勐腊县勐伴镇回落村委会茅草山村小组,因犯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8月22日被勐腊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交由勐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教育。近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查工作中,发现段某某在缓刑期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于2017年1月22日被勐腊县公安局作出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在缓刑、社区矫正期间,段某某行为已经违反法律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及司法公信力,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依法监督勐腊县司法局建议原裁判法院对段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其缓刑,对段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段某某已被收押于勐腊县看守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