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创新管理体制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 :陈利光 来源 :州委依法治州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03
建设领域层层转包、分包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层次较多,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出现资金或纠纷问题,极易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钱,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州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为解决建设领域欠薪顽疾,西双版纳州积极推行在建项目工地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和银行卡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大力推行工资实名制管理。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混合结算,难以区分等问题,人社部门对在建工程大力推行实名制管理。特别是对新开工的项目在购买工伤保险获得的工人信息基础上,建立民工工资花名册,由总承包企业督促建设单位,层层签章认可农民工工资花名册直接发放工资。目前全州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数89个,其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项目数39个,实名制建立率达44%。二是积极推行银行卡代发工资制度。在充分总结未欠薪企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劳动部门结合项目工地实际设立劳务专管员制度,探索建立现场摄像、IC卡考勤等为一体的劳动用工信息化管理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现场施工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劳资专管员全面负责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工人花名册建立、日常考勤记录表、工资支付表,并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知牌,推动规范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劳务专管员、班组长按月核算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明细表,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告知,工资公示无异议的,经班组长、劳务专管员、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或直接支付)支付给农民工,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退场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确保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手中。三是全力加强日常监管督查。针对节假日农民工讨要工资易发高发等情况,劳动部门变事后追讨为事前预防、被动治欠为主动防欠,通过日常核对各建设项目用工考勤表、工资花名册等措施,对没有月报的用人单位发询问通知书,要求携带花名册接受询问,适时督查各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花名册月报制度,对不执行实名制的企业进行通报,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全力防止欠薪隐患。四是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教育和警示企业依法用工。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了5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涉及劳动者351人,涉及金额479.912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打击和警示恶意欠薪者,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强化社会监督,教育和警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