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渔政执法:强化国际协同合作 服务区域生态文明

作者 :杨思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9

    编者按:州委、州政府把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定位为我州“十三五”发展目标,西双版纳州渔政执法工作从保护我州独特生物资源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澜沧江流域的国际区位,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发展目标,服务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推进区域联合执法,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和综合治理能力。现将西双版纳州农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开展渔政执法的主要做法印发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西双版纳州境内河流均属澜沧江水系,其中:澜沧江干流在西双版纳境内江段长158公里,境内河流漫衍成网分布着大小2762条,河流长度达12177公里。我州与缅甸、老挝山水相连与泰国毗邻,主要边境河流有澜沧江、南润河、南腊河、南览河、南阿河等,全州界江界河涉及缅甸、老挝两个国家总长度约232.4公里,此外我州还存在多条发源于国内流向外国或发源于国外流向国内的河流,边境水域渔业资源管护局面较为繁杂。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中生存着大量珍贵、珍稀、特有的水生动植物,现已初步查明有天然土著鱼类110种,(分属19科54属,占全省鱼类总科数的69%、总属数的40%,总数的24%),引进鱼类27种,浮游生物98种,水生植物40余种。这些物种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独特的物种基因研究价值和重要的经济利用价值,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物种数量仅次于亚马孙河流域的地区,保护这些丰富而独特的物种基因库任重而道远。

一、深入开展渔业执法活动

针对西双版纳州民族众多、河流分布较广的现实,渔政执法工作一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州县两级渔业执法部门把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西双版纳州澜沧江保护条例》等渔业法律法规当作常态化工作来抓,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保护水生生物的目的与意义,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共发放禁渔宣传资料8200份、张帖通告190张,插放永久性禁渔宣传牌53块,开展“严禁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宣传培训25期、培训人数1650余人。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电、炸、毒等违法捕捞行为。近年来,针对群众使用电鱼器、炸药、有毒物品等进行非法捕鱼的行为有所抬头的局面,按照省渔政总队关于开展“涉渔工程渔政执法行动”“边境水域渔政执法行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三项专项行动的要求,西双版纳州组成由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州重要河段及边境水域进行巡查,切实加强了监督管理力度。2016年,全州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786人次,车辆263车次,执法快艇82次;收缴电鱼机181台、渔网1100张、皮划艇3艘、渔获物170kg;检查商铺62家。

二、科学建立鱼类保护区

为加强对鱼类的“三场”(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保护,目前已成立了四个渔业资源保护区,分别是:(1)云南省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鼋、双孔鱼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鼋(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双孔鱼(中国特有种)、爪哇四须鲃、叉尾鲇、红鳍方口鲃、丝尾鳠等;(2)西双版纳州罗梭江鱼类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大鳍鱼、长丝鱼芒、裂峡鲃、鲃鲤、湄南缺鳍鲶、中华刀鲇、长臀刀鲇、中国结鱼等;(3)南腊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裂峡鲃、斑腰单孔魨、鲈鲤等;(4)普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细纹拟鱤、丝尾鳠、红鳍方口鲃、中国结鱼、后背鲈鲤等。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渔业资源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对开展鱼类的生态环境、繁殖生长研究等提供了研究场所。

三、积极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西双版纳州河流众多、村寨分散,加之执法人员数量少,给渔业资源的治理增加了很大的困难,为此渔业管理部门在长期的治理工作中探索出州、县、乡、村四级共治的模式,县市政府和业务部门指导村民把渔业资源保护列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对村民开展科技生产的技能培训,在江河沿岸村寨推广生态渔业、种植业、养殖业和旅游观光等产业的发展,通过推动环境友好型渔业及农业的实施,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运用村寨自治手段禁止和减少非法和不可持续的捕鱼方式,促进澜沧江流域鱼类种群数量恢复,保护流域水生生物栖息地,改善村寨人居环境并提高村寨可持续收入水平,做到“群众参与、管防结合、政府领导、部门引导、全民共管、合理利用”的目标。

四、探索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西双版纳州地处边境,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是中国面向东南亚的重要窗口。西双版纳州渔政人始终不忘我国在国际社会上保护生态环境应尽的大国责任,积极维护国际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野生珍稀鱼类种群数量减少的局面得到遏制。2015年西双版纳州农业局与老挝南塔省自然资源和环保厅签订了《渔业资源保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西双版纳州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由国内区域性管理工作向国际合作化管理工作的迈进,《合作协议》划定了中老两国40公里的界江为共同保护区水域,协议对双方今后的合作制定了框架内容,并明确了中老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合作事项。两年来,中老双方通过开展资源养护研讨、养殖技术培训、邀请老方到中国学习考察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双方合作机制,为边境地区渔业资源管理和渔政执法工作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也为双方正式启动跨国联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2016年12月9日,由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厅、老挝南塔省自然资源与环保厅、西双版纳人民政府主办,西双版纳州农业局承办,相关部门参与的2016年中国?老挝澜沧江—湄公河渔政联合执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港隆重举行。农业部所属的中国渔政060号执法正式下水投入到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保护的工作中来,标致着中国与老挝渔政联合执法工作的正式启动,将进一步提高区域渔政执法管理能力,带动区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健全与周边国家流域资源和生态养护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