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作者 :杨承福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8

  去年以来,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依法稳妥推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结合西双版纳实际的原则,聚焦重点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强化组织领导  保证改革立足实际

    围绕《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州、县(市)两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压实责任。自去年6月全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两级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疑点。同时,紧紧围绕各个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政工部门为牵头单位,各内设机构各负其责,对每一项检察改革作出具体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项目时间表、路线图,为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提供了保障。

严格把握标准  员额制检察官凸显民族特色

    针对确定的检察员入额资格和条件,州检察院统筹全州入额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在选任的入额检察官中,坚持考察、考核、考试相结合,把具有独立办案经验、承办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实绩突出作为主要选任条件,经两级检察院党组研究及严格进行公示等程序,并报经省检察院审核批准,全州检察机关遴选入额检察官88名。其中,州检察院31名,景洪市检察院26名、勐海县检察院14名、勐腊县检察院17名。针对我州地处边疆和多民族的地域特点,两级检察院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培养本地少数民族检察官,全州共有33名本地少数民族检察人员入额,占入额检察官总数的37.5%,优化了全州检察官队伍结构。

整合内部资源  将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

    在改革中,两级检察院针对内设机构存在机构多、检察官分散不能集中精力办案的实际,将内设机构整合与员额制、责任制改革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运行。目前,州检察院由原来18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6个内设部门;景洪市检察院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门;勐海县检察院将16个内设机构职能整合为5个部门;勐腊县检察院将原有的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部门。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办案资源,实现办案力量向一线、向基层倾斜的改革目标。两级检察院将按照“整合资源、优化职能”的原则,继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最大限度保持人心齐、干劲足、队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