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
作者 :何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1-04
日前,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政法各部门将思想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严防冤假错案的重要性,把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作为践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极大动摇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法治的信念。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是每一个政法干警应尽的职责。通知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刑事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工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程序制度,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提高案件质量。一是要严格执法,依法履行职权职责,切实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三是事实求是,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四是提高认识,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切实推进活动开展。
通知还对立案审查、办案时限、证据收集、讯问询问、强制措施、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执业权益、政法部门各级审查把关责任、党委政法委职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