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打造法治傣乡

作者 :尹冬 杨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18

  法治创建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州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2016年,西双版纳州依法治州各专项组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运用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推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依法执政专项组围绕“三个坚持”提升依法执政能力2016年,依法执政专项组通过“三个坚持”,抓好制度建设,提升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政绩考核作为推动依法执政的“牛鼻子”。制定下发《法治西双版纳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职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对各县市区和70个州直部门669名州管干部进行专项检查考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同时,进一步加强法治干部人才交流渠道,配齐配强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班子,公开考录公检法等部门公务员82人,不断壮大基层法治人才队伍活力。二是坚持把制度治权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抓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对全州各县市区、各部委办局报备的2014年至2015年制发的288份文件进行审核,依法设定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坚持把监督管理作为推动依法执政的重要手段。强化整体联动,通过党建工作检查、党风廉政考核、政治巡察、换届风气督查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集体研究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机制有力地推动各级干部依法执政。

地方立法专项组科学推进民族自治立法工作:地方立法专项组立足民族自治,抓实自治州民族立法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立法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申请设立州人大法制委员会,积极申报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和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时间;起草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州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草案);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修订后续工作,继续推进民族教育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禁毒条例的修订工作,组织召开依法治州地方立法专项组成员单位2016年度第二次会议,征求专项组全体成员对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条例》在全省民族立法工作会上荣获“优秀单行条例”奖。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根据州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计划,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视察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全州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对州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审查了《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和《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创新备案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开展对《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西双版纳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专项组力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专项组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西双版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西双版纳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勐腊(磨憨)开发开放试验区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建立部门法律法规库,及时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进行标注、取消、调整11个州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19项。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出台《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政府及其部门拟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要求不相符的文件。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机关182个,行政执法人员3897人。印发《西双版纳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在两县统一组建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组建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效整合工商、质监、食药品等市场监管队伍,解决监管多头和不到位的问题,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市场监管的全覆盖。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印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等关于行政机关推进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正司法专项组“七项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工作目标,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以勐海县勐遮法庭为试点,建立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印发《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8个相关审判改革制度文件,改革后由主审法官、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1%。二是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立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涉嫌犯罪移送案件建立台账备查,定期通报检察院。检察院通过走访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或建议纠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强化司法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立案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对立案监督案件和侦查活动的跟踪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四是全面深化司法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各界群众、新闻媒体走进法庭,及时、规范、真实公开各类裁判文书9001件。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依托门户网站和案管中心为对外联系的平台,实现检察职能介绍、举报申诉受理、意见建议反馈、网络舆论引导、案件信息公开等功能。公安机关建立了互联网+警务微网站。五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措施,切实把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六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财产查控,所有新收执行案件全都进入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录入、公布失信人员名单1721人次。七是依法规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坚持救急解困、一次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和属地救助等五个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016年,全州通过备案29件,救助金额193万余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法治文化专项组大力培育民族法治文化:全州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把法治文化的传播作为日常工作,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网络平台,以汉、傣、哈尼等语言和文字传播法治精神、阐释法治内涵,努力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州级新闻媒体共开设法治电视栏目8个、广播栏目4个、报刊栏目16个、网站专题17个。西双版纳报刊载法治类稿件390余篇。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以律师在线、法案故事、法治时讯、法治深度、小编说法、司法所日记、派出所日记、曝光台等丰富的栏目传播法治知识、报道法治建设进展成效、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350余条。西双版纳电台播出西双版纳热线节目40期,35家州直单位、县市政府、行业协会等120多位一把手或直接负责人参与直播,与听众直接沟通交流,传播法治知识,接受群众监督。州委宣传部运用西双版纳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专题信息180条,总阅读量503万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892条,总阅读量311万次;通过平台解答网友提问和求助45次。州社科联积极开展法治理论研究,在《西双版纳社科》杂志上刊登了《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一批法治理论文章。各级党校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干部法治精神的培养列为宣讲的重要内容。州委流动党校教师到全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村委会(社区),巡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184场、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195场、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10场,现场听众近5万人次,做到了宣讲内容通俗化、大众化、民族化,受到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强化全民法治意识提升:一是落实“双普法”责任制。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民族五用”等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居民的学法用法工作,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充分运用民族干部、民族语言、民族文字、民族节庆、民族文化开展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6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5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25万余人;西双版纳州和景洪市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和先进县(市)”。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县处级领导、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开设5个法治教育专题课,主体班中开设法治专题36个,讲授67场,培训学员9500人次。各部门各单位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讲座188次,法律知识培训6000余人次。三是突出党员法治教育。州委组织部针对55.4%的党员在农村,且全州59.5%的党员为少数民族的实际,编译发放傣文版《党章》1.2万册,组织近300名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带头为农村少数民族党员讲党课,宣讲党中央的最新精神,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回应农村基层少数民族党员群众“让我听懂你的语言”的需求。全州4000余名党员参加了党规知识测试及竞赛,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四是着力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禁毒防艾宣传活动,通过讲解毒品危害、强戒学员现身说法、毒品实物、吸毒工具展示、观看挂图等方式对州、市属8所学校进行普法宣传,1.1万余名师生受到教育。组织开展“扫黄打非 护苗2016”专项行动,5所中小学、5家报刊(音像)点、1家商场参加“绿色书签行动”。州一中荣获“云南省首届十大法治校园”殊荣、州二中荣获云南省首届十大法治校园“创新奖”、景洪市民族中学荣获“影响力奖”。五是深化“法治走边关”活动。普法工作组深入到3县市8个乡镇12个边境村寨和东风农场、橄榄坝农场沿边生产队共9个村委会64个村民小组、4个生产队31个居民小组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01场,现场受教育群众达1.5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