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族立法工作成效明显

作者 :董能 来源 :州人大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28

   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根据西双版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注重质量、突出重点,保障和服务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十二五”期间,共开展立法调研16次,制定颁布实施了古茶树保护条例,修订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然橡胶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等7件单行条例,同时,不断加强与州人民政府的沟通联系,加快对禁毒条例、民族教育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修订步伐,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1987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出台,截至目前,我州共制定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5件,形成了具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特色的法规体系,为推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州进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