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常见风险及预防对策建议——以普洱茶买卖为视角

来源 :勐海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7

作为国际茶界公认的世界茶树原产地和驰名中外的普洱茶发祥地,随着普洱茶示范县建设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勐海县茶产业快速发展,茶产品交易频繁且交易量大,带动了茶农、茶行业从业者增收致富,但与之而来的还有大量的买卖合同纠纷,严重侵害了群众财产利益,扰乱了营商环境,给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结合勐海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情况,针对普洱茶买卖合同中常见的风险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数据分析

2020年以来,勐海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975件(其中因普洱茶买卖而引起的诉讼约350件),进入执行程序835件,执结784件,执行标的到位率30%。纵观这些纠纷多是原告将茶叶售卖给被告后,被告未支付货款而引发。

 

二、存在问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上述合同纠纷普遍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仅通过口头、电话、微信达成买卖合意,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即使有书面合同也仅为简单两三句话,对交易的货物品名、数量、质量、规格、交货时间、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三是对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财产等信息不掌握、不了解,有的甚至连真实姓名都不知道,只知道叫张总”“王总四是碍于面子或害怕客户流失而迟迟不主张权利,导致超出诉讼时效;五是没有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六是即使胜诉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即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三、意见建议

(一)审慎审查对方资质。可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查询、了解对方企业注册信息、存续状态、有无诉讼案件、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从而进一步辨别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发生。如合同相对方是个人,可再了解对方婚姻、家庭状况?如合同相对方是企业,还需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是否是适格主体?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二)认真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是市场交易中最为常见、最为重要的合同类型之一。没有完美的合同,但事先设计相对完善的条款,以促进买卖双方的融洽合作已成为必需。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草拟买卖合同模板,一是明确交易双方身份信息(可复印留存双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二是明确交易的货物品名、数量、质量、规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时间;三是约定违约责任,如对方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若延迟付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或资金占用费?若需支付利息或资金占用费要以什么标准计收?(司法实践中,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则一般不予支持);四是约定延迟支付或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货物如何处理?货物交付后,对方尚未付款前,货物的权属问题;五是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六是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尽量约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地),以及维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谁负担?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可根据本村实情宣传、推广使用该模板,尽可能避免维权难问题发生。(三)妥善保存交易凭证。在交易过程中应尽可能地通过文字(双方签字捺印)、图片(注明时间、地点、主题)等方式方法固定交易证据并妥善保存。(四)及时维权。对方违约时,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维权不能。(五)搭建大数据交易平台。围绕中国普洱茶第一县、普洱茶示范县建设目标定位,建议引进实力企业搭建大数据交易平台,通过提供数字赋能、资源信息、撮合交易、质量管控、物流管控、金融支持等服务,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难、维权难,同时也可进一步促进传统茶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