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高、质、实、凝”四字诀,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10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立足景洪市“美丽中国雨林城市、泛亚通道枢纽城市、县域发展活力城市”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念好“高、质、实、凝”四字诀,在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上聚焦发力,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高”点站位,突出政治引领

配齐配足配强办案力量。新一届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四大检察”充分协调高质量发展,选足配强部门办案力量,确定成立民事业务条线办案组,打造一支团结向上、敢于拼搏的队伍。

严抓各项机制建设落到实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坚持做到抓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抓思想教育、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违纪苗头,防微杜渐;抓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形成“检察长直接领导、分管副检察长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落实行动”的工作机制。

抓好学习强化政治建设。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把讲政治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深化党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旗帜鲜明讲政治。

“质”效并重,确保监督有力

不断强化生效裁判监督。2022年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3件,同比上升95.45%。充分发挥抗诉直接启动再审程序的功能,对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22件民事生效裁判案件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同比上升214.29%,位居全省基层院第一,多次得到省级业务部门的通报表扬。注重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促进法院发挥内部审判监督机制作用,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4件,采纳率为100%。

切实加强审判违法和民事执行监督。针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情形,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共22件。

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自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共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15件,已审结15件,其中抗诉或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4件,涉案金额469.825万余元。

“实”效托底,满足多元需求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权益保障的各项规定,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利用自身既懂理论又会实务的优势,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推动并形成检察人员积极参与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局面。

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制作民法典《左右选择题 你答对了吗》短视频,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同时,深入勐旺乡瑶家村及勐龙镇邦飘村开展“树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民法典这部社会百科全书实实在在地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通过公开听证增强司法公信力。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对2件争议较大的民事检察案件组织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视、可触。

“凝”心聚力,强化监督品质

以强基导向推动队伍素能建设。结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各州市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总体谋划,合理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

优化业绩考核和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情况分析通报、选树典型案例、应用“检答网”平台等措施,推动提升检察官办案素能。

党建引领队建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紧密结合院党组部署的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要求,用检察业务实现党建工作的外延,提高党员参与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增殖放流守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引导融入民心”等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激发支部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党建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