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森警倾心守护多样性生物“绿色家园”

来源 :景洪警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13

四月的景洪正值春暖花开时节,新绿初绽、生机萌发。为了守护好镶嵌在北回归线上的“绿宝石”,景洪森警头顶警徽,身披藏蓝,数十年如一日,用心守护着绿水青山,用爱保护着生物多样性,让雨林景洪的底色更加靓丽。

 


66.21万亩管护面积

 

“林地面积927万亩,森林面积876.8万亩,森林覆盖率85.04%,有高等植物3890种,珍贵树种340种……”说起生物多样性,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刘琨如数家珍介绍。历经35载,如今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体22名民警中就有14名党员,无论是在林中崎岖山路,还是在河边泥泞小道,鲜艳的党旗迎风飘扬,党员民警的身影遍布密林深山,平均每1名党员管护林地面积高达66.21万亩。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景洪森警就是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刘琨坚定自豪地说,每一位景洪森警人始终牢记“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红色信念,时刻把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镌刻在心里,做到组织有号召、党员有行动;用“我是党员我先上”的实际行动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先后组建边境徙步武装巡护队、旅游景区森林防火检查队、林区徒步巡查队,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热带雨林之中,成为了青山绿水间一道道靓丽的风景。

 

绿色,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美丽中国应有的底色。在党建引领下,景洪森林警察大队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与西双版纳州森林警察支队纳板河派出所、勐养派出所建立景洪片区季度联席工作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分析,密切交流协作,撬动对林区综合治理、案件整改销号,努力形成景洪片区区域警务合作预知预警、协作配合的“集成效果”和“叠加效应”。

同时,以党支部联建为基础,不断丰富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与检、法机关的协作机制,深入推进破坏森林资源公益诉讼,防止出现“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着力解决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实现了对全市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

 

“为防止措施责任落实出现盲区和真空,我们还搭建了以群众为基础,以护林员为辅助力量,以‘森林警察+各乡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为骨干的护林网络。”刘琨介绍,依托乡镇林业资源管理站成立13个林区警务站,并以基诺乡警务站为试点进行标准规范化建设,“以点带面”构建群防群治、联勤联动,边界联防的“沿山巡控网”,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密度,让林区警务站“脚”“眼睛”“耳朵”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可以及时掌控林区情况,最快处理林区治安隐患问题,有效筑牢了林区防控体系。

 

一江一河皆是情

 

“非法捕捞6尾鱼类,疑似3条鲤鱼、1条鲫鱼、2条鲶鱼……”2021年12月10日,景洪森林警察大队普文中队民警在澜沧江支流普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警民大桥”河段查获一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并以岩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正式刑事立案,该案成为景洪森警转隶后侦办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澜沧江——湄公河被誉为“东方多瑙河”,作为亚洲唯一的一江连六国的国际河流,其水系流域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为坚决守好澜沧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景洪森警围绕平安江区创建,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对“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并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攻坚。 

同时,实行“江巡+岸查”“白+黑”等巡查方式,加强重点区域水上岸上巡查力度,主动服务澜沧江流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及时发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掌握澜沧江水域治安动态,及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犯罪。

“疑似大头鱼(死体)4尾、鲫鱼(死体)4尾、尖嘴鱼(死体)16尾,还有电鱼器……”2022年2月10日14时许,景洪森林警察大队普文中队民警在普文河巡护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非法使用禁用工具在禁鱼区捕捞野生鱼类。两人被立案侦查后,对在普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电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活动,我们坚持打击和宣传两手抓,不仅依法严打严处,还最大限度做到水域周边村寨宣传教育全覆盖。”刘琨介绍,为做好流域生态生物安全保护宣传,景洪森警依托对沿线河段禁渔常态化巡查,开展“非法捕捞你莫干 触犯刑法有条款”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面对面与群众讲述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并针对群众提出的一些法律知识疑点、难点进行答疑解惑。

 

“根据村寨群众的生产生活作息,采用灵活多样的“双语”宣传方式开展错时宣传,鼓励群众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普文中队民警尹光婧说,白天使用扩音喇叭以警车为载体,穿梭在田间地头,播放严禁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方面相关法律知识,让村民边劳作边学习;晚上深入村民家中、召集村干部以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普法,重点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对环境的破坏性和禁渔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提醒村民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此外,要求村干部起到率先垂范作用,以身作则,在做好保护生态环境领头人的同时,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教育群众树牢禁渔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遏止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切实守护澜沧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652次救助野生动物

 

“4月5日,景洪森警在一香蕉地里救助一条眼镜蛇,长3.3米,重5.2公斤;3月31日,救助一只被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身长约80厘米,体重约5.3公斤;3月27日,在大勐龙温泉村农田里救助一条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缅甸蟒,全长2.8米,重达15.8公斤;3月16日,在一村民家中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3月11日凌晨,在一家杂货店里救助一只夜鹭……”景洪因茂盛的热带雨林和温暖湿润的气候环境,给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生长繁殖的良好条件,一片片茂密森林成为了珍禽异兽的家,被誉为“动物王国”和“物种基因库”,在一次次野生动物的救助背后,是景洪森警亲近自然,用爱呵护野生动物的真实写照。

 

“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很多野生动物也频繁出现在了老百姓的视野,见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老百姓都会第一时间报警。”景洪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岩温和介绍。

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景洪森警紧密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森林资源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将非法狩猎和猎捕杀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作为打击重点,深入重点林区、重点村寨宣传发动群众、巡山抓现行、设卡查缉,采取以猎杀工具找案、以人找案、以猎获物找案等方法,全面摸排线索,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形成强大震慑。同时,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为契机,积极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开展“拯救濒危动植物、共创生态彩云南”等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现在很多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都有所提高,从一次次群众主动报警,再到野生动物的一次次被救助,这是警民携手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动自觉。”岩温和说。


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景洪森警始终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监管的原则,建立“1+5+X”网格化管理机制,即:“1”是片区民警负责人;“5”是各乡镇分管林业的副镇长、村委会主任、林区警务站工作人员、各村小组组长及护林员;“X”是根据工作需要,将保护生态意识强的村民、大学生村官或子女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村民等纳入网格,实施“一格一警一护”战略,实现“定格、定人、定岗、定责”进行综合管理,引导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护生物多样之美,让野生动物在人人关心、人人关爱下繁衍生息,生存在更加美丽舒适的绿色家园。


据了解,近五年来,景洪森警共救助野生动物652次,其中救助一级野生保护动物80次、二级野生保护动物362次、三级野生保护动物206次、训养保护动物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