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双版纳,他们撑起了“法治之伞”

来源 :西双版纳政法融媒体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08

西双版纳的九月,是收获的季节。金色稻田、柚子飘香……在充满希望的小康大道上,法律的温情也在浸润人心。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切实聚焦“为民办实事”,在案件中抽丝剥茧,及时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确保生产生活、诉讼两不误,助群众展笑颜。

在法律的保护圈里,我们共同进步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法律在我们身边规范各类行为,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武器,在法治社会建设中,依法行政是重要保障,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控制,防止行政权的恣意滥用极其重要。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税务局稽查局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食品公司税务罚款纠纷一案。本次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且该单位职工主动申请旁听、观摩庭审,法院坚持开放、阳光的态度接受各方的监督、尽量便利当事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是执法理念转变、践行法治之路的积极表现。

全面推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依法行政,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司法服务保障各类群体合法权益之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逐渐形成良好法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敞开心扉,高效沟通,啥事都解决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严格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接地气、高效率的优势,积极促进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谅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让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减轻司法诉累。

近日,勐罕人民法庭联合景哈乡司法所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及50户村民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金额1,773,370元,达到“程序简、速度快、效果佳”的目的。“群众满意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在调解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拿真心换真心,精准推动调解效果最大化。”承办法官介绍到。

诉前调解,既解决群众诉讼成本,还可在调解过程中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思维,提高司法效率。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除了现场调解之外,还利用远程视频、在线调解等信息化、智能化调解平台,建立从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到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的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化解于萌芽阶段。

巡回法庭又来了!这次在群众心里

群众纠纷发生在哪,巡回法庭就在哪,让承办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保证案件审判更加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流动的法庭,国徽熠熠闪光,虽简易,却公信力十足。

勐海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到莎湾纳冠小区公开审理一起高空抛物坠物损害纠纷案件,吸引了不少小区业主及物业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宣讲了相关法律条文,希望能够遏制这些不良行为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勐腊县人民法院前往勐捧镇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审理被告人岩某和杨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庭审邀请到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参与旁听,取得较好社会宣传效果。

巡回法庭,让群众直观地了解到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真切感受司法的正义。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提高巡回审判率,推行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基层组织自治力,发挥好法律的预防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