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聘请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

作者 :余立武 张春林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7

  111日,景洪市公安局聘请两名律师作为公安局法律顾问,与景洪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一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全力推进景洪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法律顾问采用聘任形式,由景洪市公安局颁发聘任证书。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景洪市公安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建议,确保各项重大决策依法合规、于法有据。在执法办案方面,着力为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基层执法难题解决等提供法律支撑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在执法监督方面,主动参与执法监督工作,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各级公安机关执法问题,及时向公安局有关部门反映,并从专业的视角加强课题研究,提出前瞻性、战略性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沟通纽带作用,及时把社情民意反映好,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提出解决方式方法,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公安执法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从法律咨询、支持的角度,协助开展民警维权、涉警热点等事件的处置。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研究、专题授课、实战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帮助全体公安民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并结合法律服务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大力传播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正能量。

    据了解,聘请法律顾问是景洪市公安局创新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顺应公安工作发展现实需要,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法治保障。今年以来,景洪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景洪建设、深化公安改革等中心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完善各项法治工作制度,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机制,全面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专兼职法治员执法培训,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市公安法治建设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