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盲目投资 诈骗害人害己

作者 :李云兴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15

近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因借钱盲目投资并过度消费后,无法偿还巨额债务而向身边人诈骗钱财的案件。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陆某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编造购买土地、胶林及投资香蕉项目等谎言,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人民币240万元,截至案发,被告人陆某仍未能偿还。2018年6月,被告人陆某到勐腊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陆某供称,他2012年生意亏本,便想借钱继续做生意进行弥补,先后多次向6名被害人借钱,一开始想用来搞投资,但最终将钱用于购买保险、金银首饰等。后还不出借来的本金,只好向更多人借钱,拆东墙补西墙。最后没有能力偿还,便到公安局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4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陆某退赔上述6名受害人财物人民币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