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督察组到版纳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

作者 :吴冬毅 来源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18

  2013年10月16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云南省督察组负责人、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纪委书记魏新安一行四人,在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纪委书记杨红跃的陪同下,到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督察取保候审突出问题工作。


  在听取州森林公安局对西双版纳生态资源保护与发展现状和森林公安工作情况及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汇报时,省森林公安局纪委书记杨红跃指出: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是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的旗帜和标杆,在构建全省桥头堡面向东南亚生态安全屏障,服务平安云南、森林云南建设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督察组负责人、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纪委书记魏新安代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高度肯定了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在保护国家生态资源安全,维护边疆林区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的奉献努力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对州森林公安局深入贯彻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有关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文件精神,结合云南省执纪执法教育整改工作实际,主动将查摆整改2012年以后涉林案件的工作时间要求,延伸至2008年以后全州办理的5303起涉林案件,并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案件清理和整改工作,充分显示出了西双版纳森林公安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是值得全国广大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学习的基层典范和榜样。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自7月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以来,共梳理2001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205起,涉及犯罪嫌疑人286人,其中人保121人、财保165人,收取保证金4468104.5元,退还保证金3476854.5元,按规定没收保证金510000元,同时出台了《保证金内控制度》、《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案件卷宗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案件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涉林行业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文件,通过核清案件底数、查摆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有效提高了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和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力提升了专业化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切实维护了森林公安机关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