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改革】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谱新篇

来源 :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04

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平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启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全州公安机关针对执法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形成了覆盖面广、涵盖内容丰富、层次清晰的执法制度体系,实现执法各流程有章可循。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过错跟踪追究办法》《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案例指导制度》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文件、重要执法制度。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紧紧围绕管边控边这个中心,出台《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关于快速办理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成为全省第一家率先规范促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新法新规落地执行的州市级公安机关。


抓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开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是全省首家全面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的州市公安机关,形成了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有效提升办案质量。


该机制运行以来,法制部门审核逮捕和移送起诉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未出现绝对不诉和无罪案件,实现了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注重源头管理及过程控制,规范受立案工作,出台《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操作规程(试行)》,从源头上及时规范受立案,变“事后补救”为“源头把关”。


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从加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解决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入手,持续不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强力推进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向全警制作发放学习小读本3900余本,确保规定内容入眼入脑入心,完善定期对重点岗位民警辅警开展谈话提醒制度。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全州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跟踪监督,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按程序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发挥警示作用,倒逼执法质量。


做实教育培训,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训力度,为民警输送执法办案“营养剂”,举办全警法治培训班20余次,结合新法新规推行,开展知识应用考试5次。

深推执法信息化建设


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积极创新谋划,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速升级。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升级改造智能化办案区,全力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


全州首个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景洪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投入使用远程提审系统,有效解决了特殊情况下不能面对面会见和提审在押人员的问题。该系统累计为公安民警、检察官、律师等提供提审服务2000余人次。


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为执法执勤一线民警100%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建成数据采集终端50余个,有效记录民警执法活动,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依法保障执法民警和人民群众权益。


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全州公安机关全面使用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了网上办案、完善审批、网上考评的网上执法办案、监督模式,网上办案已成为常态,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步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