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

来源 :勐海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18


9月17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来到勐海县布朗山乡,对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起案件的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岩某刀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空坎小组村民岩某刀后在其所在村委会被当地人称“永博”“登录”“永爬”“也空”的4处村集体林地采取围剥树皮、投放有毒化学物质等手段毁坏林木种植茶叶,砍伐林木800株,投放有毒化学物质毁坏林木122株,围剥树皮毁坏林木54株,共非法占用林地31.3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刀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31.3亩,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特种用途林和经济林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岩某刀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岩某尖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勐海县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勐昂村民小组村民岩某尖先后在其所在村委会被当地人称“石场”“幽潭山”的2处村集体林地采取围剥树皮的手段毁坏林木种植茶叶,砍伐林木共计152株,围剥树皮毁坏林木98株,共非法占用林地39.2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尖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39.2亩,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特种用途林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岩某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为进一步增强此次活动的法治宣传效果,在开庭前,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普及走私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妨害国边境管理等破坏生态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及跨境违法犯罪法律知识,不仅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更有效动员村民参与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觉保护美丽勐海、呵护傣乡大地绿水青山。


勐海县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党员、群众等200余人旁听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