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 :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10

近年来,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部分山区群众、外来人员投资种植茶叶的热情高涨,造成西双版纳州部分地区出现毁林种茶违法现象。为此,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治力量,扎实开展“四个到位”,积极为森林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生态文明思想”法治宣传到位

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这一主题,将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组织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高密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保护法律意识。创新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形式,积极发挥“西双版纳普法”“景洪普法”“勐海普法”“勐腊普法”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推送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主体和群众法治意识,坚决遏制私采滥伐、随意占用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以来,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累计开展“法律进农村”普法宣传50余场次,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推送相关新媒体信息120余条。


  “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到位

结合社区矫正谈话和走访工作,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涉林线索大排查,加大涉林线索摸排力度,对与涉林刑罚种类有关、与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有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摸排,为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提供有用线索。

同时,积极组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森林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的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将相关条款牢记于心,告诫社区矫正人员触犯该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引以为戒。打击毁林种植违法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矫正机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129次,对全州538名涉林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覆盖摸排。


  “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到位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乡镇司法所为中心积极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涉林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基层调解人员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及时化解涉林矛盾纠纷,防止因此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对于重点、难点环境保护纠纷,及早介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环境矛盾纠纷。

2020年以来,全州388个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163件,其中涉山林土地矛盾纠纷165件,调解成功156件,成功率94.55%。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到位

强化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敏锐性,对涉林纠纷案件及时上报局机关,并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做好调解、代理、诉讼、公证等业务。

2019年10月以来,全州律师针对毁林种植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援助18次,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