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完成州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

作者 :任冶蛟 来源 :州委编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29

  按照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两批清理规范281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以及云南省两批清理规范133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精神,西双版纳州委编办(州政府审改办)组织对州政府25个行政审批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坚持“三项原则”:一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列入清单并暂时保留。二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另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为行政审批服务。三是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事项的增、减必须从严,必须符合简化、便民利民、能为企业松绑减负的实际需求。清理规范工作以全省统一的要素制表,对照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建设实际,逐条逐项筛查,通过与部门反复沟通“对表”,目前,清理规范工作已初步完成,形成了州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