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开展《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 :刀建平 来源 :州政府法制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16

  6月上旬,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制、环境资源和教科文卫等专委委员分别到曼稿、易武、勐腊、尚勇、勐养、纳板河等国家级、州级和县市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指出:我州自19927月颁布《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来,各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职,以实现“生态立州”战略为目标,紧紧围绕加强保护区建设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资源安全保障。24年来,全州已建成国家级、州级、县市级、乡镇级四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实现了“两增长一增收”,保护区面积从原来的300万亩,增加到565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0%,区内森林覆盖率由1983年的88.9%增长到95.7%;保护区周边群众年人均收入水平由2000年的750元至1500元间增长至20143800元至8000元间,农民增收成效明显。检查组要求: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客观分析解决《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将保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把好的经验做法运用推广到生态建设中。二是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攻坚克难,认真研究制订推进保护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保护区建设工作,保障生态安全,推进西双版纳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