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委着力推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作者 :林源 来源 :州委组织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03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委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了《州委工作规则》和《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加强对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领导,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合理确定议题。根据上级精神和全州发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纳入议题计划,严格执行审定制度,科学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拟决策事项,由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拟定初步方案,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各级党组织、党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和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坚持通过座谈会、个别走访或大众传媒、听证会、协商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求真实反映民意民智四是充分科学论证。建立州级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参谋作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采取召开专家论证会、咨询会等形式,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论证,有效防止“决策一出台、问题跟着来”等情况发生。五是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逐项讨论、逐项表决。六是执行公示通报。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向省委和省有关部门报告,向同级班子通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公开,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决策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