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五个方向”谋划“十三五”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14
景洪市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目标,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五个方向积极谋划“十三五”司法行政工作。
该局实施的这“五个方向”具体是: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在全市中小学设置法治课程,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突出景洪市特点,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景区、进公园、进社区;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等工作相结合,在重点村居创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及风险评估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促进社会和谐。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扶对象必接措施;健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信息。积极创新引入心理矫治机制,并结合辖区实际,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市经济和民生发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方面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队伍,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适当放宽。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业务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把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与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司法行政队伍。
该局实施的这“五个方向”具体是: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在全市中小学设置法治课程,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突出景洪市特点,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景区、进公园、进社区;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等工作相结合,在重点村居创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及风险评估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促进社会和谐。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扶对象必接措施;健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信息。积极创新引入心理矫治机制,并结合辖区实际,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市经济和民生发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方面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队伍,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适当放宽。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业务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把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与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