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五项措施推进依法治市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0-09

    今年以来,景洪市司法局以法治为引领,全面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景洪创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三严三实”为抓手,抓实队伍建设
    该局围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自省、自警、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该局研究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
    该司法局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坚持以法律宣传为切入点,采取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村居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上半年,共开展法律宣传及咨询活动8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29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40人次,受教育人数近4万人次。
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市司法局通过完善全市1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实现了市、乡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868个,有人民调解员1975人。同时,不断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和运行,着力加强调解队伍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今年1月至8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43件,成功调解766件,其余矛盾纠纷正在调解当中;开展人民调解专题培训11期,共计739人次(包含各司法所对各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培训)。
促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规范化
    该局积极构建市、乡、村三级帮教网络,制定并落实安置帮教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信息情况报告制等七项工作制度。做到把好衔接关、安置关、帮教关,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截至目前,共建有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11个,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0%。同时,成立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和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并建立了一支由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干部和矫正对象亲属组成的共720人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对所有在册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或 “二对一”的监管帮教。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矫正对象管理制度,实现了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GPS跟踪定位手机,加强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 
提升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质量
    该局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定期对受援人进行案件办理回访,确保案件质量、援助质量。坚持律师每周二、四轮流值班制度,解答来访来电咨询,免费代拟法律文书。做好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边疆少数民族、军人军属等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并联合景洪市武装部成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1个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今年上半年,共审查批准办理法律援助114件,受援人数102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