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扎实开展执行专项活动

作者 :郑成琼、毕路平 来源 :州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14

    自20147月以来,景洪市法院集中全院力量,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领导带头 清理执行积案

为开展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按期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该院党组召开动员大会,动员执行干警提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并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补充到执行局,提出定执行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结期限、定目标责任的“五定措施”,确保每一个执行干警按期完成执行任务。各分院负责人积极带头办案,与各参战干警一同在执行一线,以鼓舞士气,化解难题。

本次清理执行积案1509件,截至今年710日,实际执行完毕339件,终结执行319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50件,共计150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3434.60万元。其中,积案清理纳入涉民生案件117件,实际执结2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37.17万元;涉金融案件7件,实际执结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9.90万元;立案1年以上积案1506件,实际执结31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414.70万元。

重视民生案件 开展专项活动

在活动过程中,该院继续深化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对于群众反映较大、人大、党委政府关注的案件展开集中执行,采取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入境、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一系列措施。日常执行工作中,采取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询,对被执行人可能在农行、中行、建行、工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的存款情况进行查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林权、车辆情况进行查询等措施,执行干警按照事先排查结果,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活动规律,制定行动预案,对查询核实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或向公众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的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今年410日至20日,该院在城区繁华地段电子滚动屏幕连续公布了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引起过往群众关注,给“老赖”以更强的社会舆论及心理压力,促使老赖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此举改变了在办公室等待申请执行人常常来缠诉的状况,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变消极执行为积极执行。截止目前,共清理执行积案1509件。617日,该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当场为40位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案款238万余元。

正视问题 推进专项活动

今后的执行工作,该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执行规定、规范,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发放相关法律文件、执行承诺书、廉政监督卡,规范执行法官的执行行为。依法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向双方当事人做进一步法律宣传,让其知晓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反馈执行案件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争取得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当事人对法官的怨气。尽快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联动单位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击拒不履行和规避执行的行为,增强执行的威慑性,切实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圆满完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该院建议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市公安局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对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采取布控、跟踪、控制措施;对身份信息不详的被执行人友情提供帮助和服务;积极配合法院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询、查控、跟踪、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