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作者 :杨斌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7-01

    从今年5月上旬至12月,景洪市公安局开展为期8个月的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突出问题。
   
立案工作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基层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直接反映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期间,景洪市公安局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6个方面查纠整改。如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或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的,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告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的,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和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的能力,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目前,景洪市公安局正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今年前4个月的刑事警情开展过筛式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真实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找出问题症结,查思想、查作风、查能力、查制度,找出短板,把准症结,一项一项整改,严格正风肃纪,严肃督促应立尽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严格落实侦查措施,减少存量问题,还清“旧账”。对新发警情的立案情况要跟进监督检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提醒机制,主动纠偏,遏制问题增量,不欠“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