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发出2015年首份司法建议书
作者 :黄鹂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04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针对行政机关在答复处理来访人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2015年首份司法建议书。
勐海县人民法院在接待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群众来访或起诉时,来访群众或当事人提交的行政机关的答复材料上的处理意见中,有直接建议来访人依法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答复内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当发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时,行政机关不宜答复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要遵循上述法律对地域管辖以及级别管辖的规定,当事人产生纠纷时,可以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不宜答复当事人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违背法律关于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的原则。
针对行政机关在答复及处理此类争议时存在的问题,勐海县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处理此类争议的规范和引导,严格按照法律以及法规的规定,正确、妥善地答复或处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勐海县人民法院在接待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群众来访或起诉时,来访群众或当事人提交的行政机关的答复材料上的处理意见中,有直接建议来访人依法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答复内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当发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时,行政机关不宜答复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要遵循上述法律对地域管辖以及级别管辖的规定,当事人产生纠纷时,可以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不宜答复当事人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违背法律关于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的原则。
针对行政机关在答复及处理此类争议时存在的问题,勐海县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处理此类争议的规范和引导,严格按照法律以及法规的规定,正确、妥善地答复或处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