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监督工作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作者 :董能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28

加强司法监督工作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纪实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和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社会安定的关键,坚持恪守“到位不越位、监督不责难、民主不分散、务实不空谈”的原则,努力探索司法监督的途径,注重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团结和支持融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力求在全面、深入、长效上下功夫,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在开展司法监督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自觉把司法监督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重大事项先向党委请示报告,围绕州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司法监督的各项工作。
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整个司法活动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监督,做到监督有方案、实施有细则、阅卷有记录、案情有登记、结果有报告、审议有文件、跟踪有结果、落实有回音。州人大常委会每年都选择群众最关心、社会矛盾最突出的司法问题进行调研,先后对法院涉诉信访、行政审判、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执行工作及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监所检察、侦查监督和公诉、审查抗诉案件、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开展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州法院开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全州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作,多措并举,化解积案难案。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州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全州检察机关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警示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预防格局;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预防重点;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听取和审议公安工作情况、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情况专题报告,督促人民政府构建常态化治安防控体系,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管控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题报告,督促健全普法机制、明确普法责任、狠抓普法规划落实,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同时,要求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3个月内书面向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重要审议意见在年内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继续开展跟踪监督,确保司法监督取得实效。 
依法开展司法监督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监督法》,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认真开展“两院”统一管理前期工作、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课题研究,综合运用听取、审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信访等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监督支持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
   
州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听取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责,对审判、检察工作进行审议,认真审查法检两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同时,建立代表旁听庭审制度,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地履行代表职务。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法检两院开展工作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法检两院予以解决,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认真接待和处理好涉法信访案件,对司法信访事项实行分类转交办理,及时督促“两院”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转办、交办的来信来访,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围绕司法机关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案件,常委会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将反映相对集中的司法问题列为专项调研议题,对重点信访件,采取与司法机关分管领导承办案件人约谈、面对面沟通交办等办法,达到跟踪落实办理,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与法检两院的联系
   
州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与法检两院的联系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列席人员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等制度,明确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并报告工作。常委会每年定期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视察工作和听取汇报。并明确由法工委负责与法检两院的日常沟通,主动开展日常的工作监督。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深入到司法机关,就司法领域的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研,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帮助法检两院协调呼吁工作用车、人事编制、少数民族法官缺失等问题,支持他们改进工作,提高司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