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抓住三个环节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作者 :夏文燕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1-09
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把握好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抓住入口、处理、退出三个环节,把解决涉诉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按程序处理,做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
抓好“入口”环节。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及诉讼服务场所建设进行整合,统一命名为“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便民服务区、信访接待区四个服务区域。为来访群众提供休息座椅、饮水机、急救药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初信初访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有回应。坚持推行院领导接待日、领导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及判后回访制度。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化解,将初信初访解决在首办环节,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完善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在立案、审批、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案件。
抓好“处理”环节。两级法院规范办理程序,认真审查甄别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诉访”分离的要求,及时分流归类处理。对应立案的,及时立案转入相关法律程序;不予立案的,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或引导信访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正在法律程序审理中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审批;对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错。对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审查终结,仍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与诉讼有关但不能启动司法程序的问题和事项,纳入信访问题办理,做好接待、释明、评查、救助等化解工作。
与此同时,两级法院对列入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对未化解案件,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制定工作措施,全力进行化解。对省法院转办的案件,及时开展评查工作,按照评查结果启动相应工作程序。同时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对经过复查、评查、听证等程序,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纠错查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救助到位的,按规定予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