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修订)》颁布实施

作者 :尹冬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7-10

  近日,西双版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分六章、四十八条,以加强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澜沧江流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澜沧江流域资源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出发,对澜沧江流域的范围、管理责任、开发利用以及澜沧江流域的水域、植被保护范围、职责界定、保护方式、保护要求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法律性规定。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澜沧江流域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改善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改善和保障民生发展,推动生态立州和依法治州战略目标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