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交警大队五项措施强化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 :施明峰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7
3月份以来,景洪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目标
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景洪市交警大队成立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督导责任制。研究制定《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强化辖区乱点整治、取缔占道停车、流动摊点,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无牌车辆、机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飙车、不按信号灯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管控客货运车辆入城,劝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爬护栏等违法行为治理为目的,科学、合理安排日常勤务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辖区一线。采用巡逻与守点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并与其他职能部门紧密联合,针对辖区突出的乱点问题开展治理。
分步深入实施
紧扣整治重点
大队将此次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各中队按照大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二是全面整治阶段,要求各中队按照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措施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整治。三是总结验收阶段,要求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中队、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明确以景洪市城区、城郊结合部、重点交通沿线、各乡镇为整治重点区域,国道213线、国道214线、景大线、勐打线、景仑线为重点道路,占道停车、流动摊点、酒后驾驶、无证无牌车辆、机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飙车,不按信号灯、规定线路行驶、管控客货运车辆入城、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爬护栏等为重点违法行为。
落实工作措施
深化源头管理
大队各中队、部门迅速对辖区“两客一危”“一微”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全面排查。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及时通知企业和驾驶人,督促违法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提高教育警示、震慑违法驾驶人,树立法律法规权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客一危”“一微”重点车辆检验率和报废率达100%,交通违法及时“清零”,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驾驶人上路运营。同时,结合路面巡逻,综合采取视频监控、缉查布控等科技信息化手段,严查“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危化品运输车不配备押运员、不使用安全带、违反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强化对“两客一危”“一微”车辆动态运行情况监管。3月份,共清查通报辖区“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交通违法32起,涉及车辆34辆、企业两家。
优化勤务安排
强化路面整治
加强限制车辆入城管理,联合城建等单位根据辖区严重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采取重点时段路段重点管控的手段,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3月10日至20日,市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526人次、警车203辆次,查验车辆16194辆次,其中,客车3778辆次、危险品车41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541起,其中,无证212起(涉及学生5起)、车辆逾期未年检178起、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022起、摩托车超载39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322起、不走非机动车道63起、摩托车逆向行驶52起、其他违法1653起。
强化宣传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
在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客运站点、公共场合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宣传展示近年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相关法规。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邀请记者采访报道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利用短信平台、微博、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有关提示信息,提醒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农村宣传,深入乡镇集市、农村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摆放事故典型案例展板、布标等,广泛宣传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增强农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3月10日至3月20日,开展活动31次,发放宣传资料421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