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履职助力“大象楼梯”建设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31
近年来,西双版纳发生多起亚洲象坠入蓄水池事件,有的大象因此受伤,甚至失去生命。原本为灌溉修建的蓄水池,却成了威胁象群安全的“隐形陷阱”,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平衡,也成为亟待正视的现实问题。

(整改前)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敏锐捕捉到这一公益损害线索,随即组建专案组开展调查,联合林草部门及4个乡镇政府对亚洲象活动频繁区域,通过无人机巡航、实地走访等方式,查实辖区内大量蓄水池存在深度超2米、无防护围栏、靠近亚洲象迁徙通道等安全隐患,明确行政机关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安全监管中确实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

随即,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通报蓄水池隐患、公益损害情况与群众诉求,倾听履职难点,并向“亚洲象”保护专家征询意见,各方达成“分类整治、分步推进、长效管护”的共识,确定了主管部门牵头指导、乡镇政府具体执行的整改责任体系。为持续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专案组结合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项目、亚洲象活动轨迹与生态保护要求,研究制定了既贴合大象生存习性,又满足群众生产灌溉的整改措施,采取回填废弃蓄水池,对在用蓄水池修建适合大象行走攀爬的“大象楼梯”,对居民区附近蓄水池加装电子脉冲围栏等,并督促建立联动社区、管护站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第一时间处置象群活动异常或设施损坏情况等长效管护机制,构建物理防护与智能预警结合的安全屏障。

(整改后)
这场由检察履职推动的“大象楼梯”建设,有效减少了亚洲象坠入蓄水池伤亡事件,为亚洲象这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筑牢了司法保护屏障,为人象冲突问题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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