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炸街扰民?一律严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19
轰轰轰~轰轰轰~不见其车
先闻其声油门一拧
极速狂飙疯狂上演现实版“速度与激情”
你以为你是炫酷的“鬼火少年”?
不不不!你不是
这些“耍酷”行为的背后
这些“炸街党”不仅严重扰民
更是道路上的“移动炸弹”
零容忍!严执法!
西双版纳公安在行动
近日,景洪市公安局勐旺派出所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成功查获未成年人“飙车炸街”9人,涉案摩托车7辆,目前违法车辆已被暂扣。民警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飙车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还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随后,通知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到派出所,向其父母通报情况,详细讲解了“炸街”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与家长签订《监护人严加管教通知书》9份,责令未成年人家长加强监管和教育。
近日,勐海县公安局勐遮派出所开展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鬼火”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及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行动前,派出所经前期梳理摸排,掌握“飙车党”活动规律,锁定多名未成年人“飙车炸街”的活动范围。行动中,民警辅警在重点区域集中查处“炸街”行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现场普法驾驶人及群众。此次行动共查获交通违法23起,其中简易程序违法15起,一般程序违法8起(均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飙车炸街”)。
近日,勐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强化组织部署、源头监管、勤务安排、宣传引导,有序推进摩托车“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有力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民警对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排查,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打击机动车追逐竞驶、“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联合特巡警、派出所加强路面查处力度,常态化拦截查处涉嫌非法改装车辆,形成高压整治态势。此次整治,共查处“飙车炸街”15起,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15份。
飙车炸街炫技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
等到危险来临的时刻
才追悔莫及
飙车炸街隐患重重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3.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4.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
5.改装车辆制动系统,极易导致制动不足或失效;改装悬架则将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
6.私自改造、改装车辆不但危害重重,而且汽车销售厂家对于因改装造成的车辆损坏不予保修,同时,保险公司视情况会对事故损害赔付加扣或拒赔。
温馨提醒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尤其是年轻的朋友们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飙车
也不要驾驶私自改装、噪音扰民等违法车辆上路行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杜绝“飙车炸街”和不文明驾驶行为
非法改装排气管追求
一瞬间的刺激和快感轰鸣的引擎声
也是危险降临的信号声
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未满18周岁,不可驾驶摩托车上路
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骑行有年龄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1)最高设计车速
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超过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
(2)整车质量
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至63公斤,非标车辆可能面临处罚。
(3)电动机功率与转速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400瓦;
(4)脚踏骑行能力
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不得通过改装提高车速。
2、驾驶二轮摩托车或二轮电动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并持有E或F照驾驶证。
电动车骑行规定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需做到:
1、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安全,降低事故伤害;
2、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驶入机动车道;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等;
3、不得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如增加音响、私换电池、改装线路、加装遮阳棚、安装挡风被等;
4、骑行中禁止的一些危险行为: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法律责任和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其驾驶电动车行为负有监管责任,若未履职导致事故发生,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