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四项机制”推动综治工作
作者 :景洪市综治办 来源 :景洪市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11
一是建立了综治成员单位述职报告机制。制定了综治委成员单位(含下级党委政府)述职报告制度,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成员单位在全市综治工作会议上公开述职,述职情况接受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评议。没有安排在全市综治工作会议上述职的成员单位,要求其在年终考评会议时向考评组进行述职。述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治维稳政绩的评分依据之一,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通过述职活动,增强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压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
二是建立了综治维稳月考核通报机制。自2015年7月开始实行综治维稳工作月考核通报机制,将维稳信息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安建设宣传等二十几项综治维稳重点工作纳入月考核范围,每月进行量化评分,并通报排名。月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月考评通报,帮助乡镇及时发现问题、看到差距,为乡镇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指导意见。对月考核中连续3个月排名处于后三位的乡镇,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督促乡镇把工作抓在平时、补在平时、成绩出在平时。
三是建立了平安细胞创建考核机制。制定了先进平安村(社区、生产队)、先进平安乡镇(街道)、先进平安农场、先进平安行业系统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对应考评标准,条块结合推动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要求平安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向综治委报告情况,跟踪掌握各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在对平安创建考核认定方面,改变以前综治部门“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由各乡镇、各行业创建领导小组先对基层(村小组、村委会)和行业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和命名,再报市综治委进行复核。在复核过程中,综治委重点查看各地、各牵头部门的组织领导、统筹实施情况,而不陷于具体的行业标准之中。对创建工作确实落到实处、成效明显的,由综治委进行命名,并表彰奖励牵头单位。由此推动全市平安细胞创建工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面、逐渐申报、分级评审“的创建格局。目前,全市13个行业系统、16个乡镇(街道、农场)、27个村委会(社区、生产队)开展了平安创建工作。经过考评复核,评选出平安创建工作先进乡镇2个、先进农场1个、先进单位2个,平安村委会、村小组各1个,全市平安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是建立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督查督办机制。针对以前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督而不办、查而不责等问题,2015年5月,景洪市根据相关考评办法,制定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对督查督办的主体、程序、方式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促进了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016年2月,中央两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出台以后,景洪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完善了原有的督查督办制度,并加强实施力度,运用这一有力手段推动工作落实。2015年共下发督办通知4次,督办单位31家,下发约谈通知2次,约谈乡镇(街道)、农场分管领导4人。2016年共通报、督办落实工作不及时的单位42家,集体约谈2次7家,挂牌整治9家,一票否决3家。对督办督查情况,综治部门定期向五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并建立督办督查情况数据库,在组织人事部门征求意见时有据可依。同时,还将督查督办情况与月考评成绩、年终目标责任考评成绩及奖惩、晋职晋级挂钩,充分发挥督办手段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