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积极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作者 :肖凯雄 来源 :州综治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06
按照深化平安西双版纳建设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积极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营造打击防范传销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全州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我州“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考评认定办法》要求,州、县(市)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西双版纳州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同时将“无传销城市”创建纳入年度社管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进行考核,为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工商、公安、文体广电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传销违法苗头和动向,坚决防止传销形成规模,消除传销人员滞留和生存空间。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学生、农民等参与传销活动的查处工作,严查利用“1040阳光工程”、“爱心互助”为幌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辖区发生,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协调调动基层村委会、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1至10月份,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435人次,执法车辆456台次,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895处次。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3.15”、“12.4”、综治维稳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短信等平台,加大“无传销城市”创建宣传。通过在学校、社区、车站、公共娱乐场所张贴宣传画,发放《禁止传销条例》、《致出租屋业主的公开信》、《致中小学生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材料,进行现场解说、现场咨询等多形式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和揭露,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对传销违法性的认知度,增强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及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清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同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确保“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11月16日,省考评组对西双版纳州申报推荐勐海县、勐腊县为2016年度省级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并对我州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