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三个关键”做实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助推社会风险防范能力提升

来源 :景洪市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全州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以来,景洪市积极构建网格化重点人员分级分类帮扶体系,通过主动排查发现、压实包保责任、精准动态帮扶,促进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为平安景洪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帮扶群体主动识别到位

通过发挥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平台载体作用,一方面通过网格长、网格员、村(居民)小组干部等对辖区每周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的方式,主动识别发现需帮扶重点人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公安、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职能作用,将在案件审理、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人员推送上报。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以来,景洪市通过主动排查识别,及时发现处置了一批重点人员引发的案(事)件。

 

精准帮扶包保责任到位

景洪市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分级的工作思路,夯实帮扶包保的主体责任。对于事权在乡镇的帮扶人员,建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党政班子成员+N(站所领导干部+社区民警+村(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重点人员亲属朋友)的“1+1+N”管控模式,明确包保责任人。对于事权在市级的疑难、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所涉及的重点人员,经市综治中心分析研判,由涉及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协同做好帮扶管理。对于事权不在市级的跨区域、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矛盾纠纷所涉及的重点人员,提级州级开展帮扶管理,由涉及州级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县(市)分管领导协同做好帮扶管理,乡镇街道开展日常走访帮扶。包保责任人以一对一,多对一、正面询问和侧面了解等方式,定期对帮扶人员开展走访核查工作,全面深入掌握帮扶人员的情况,通过走访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确保无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帮扶人员动态调整到位

为实现帮扶人员动态调整,精准帮扶,建立了一季度一评、一季度一调整的动态调整模式,各级综治中心,根据帮扶期间被帮扶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一类帮扶人员,两次评估都表现良好的,将其调整为二类帮扶人员。二类帮扶人员两次评估都良好的,将其调整为三类帮扶人员,两次评估表现较差的,将其调整为一类帮扶人员,表现一般的不作调整。三类帮扶人员两次评估都表现良好的移除帮扶人员名单,表现较差的调整为二类帮扶人员,表现一般的不作调整。

 

景洪市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和指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命案防控能力有效提升。2022年全市命案发生率较去年同期下降50%。二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2022年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7.06%,排全省排名第26位,创历史新高。

 

今后,景洪市仍将持续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分级的重点帮扶人员分类要求,落实帮扶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措施,重点对涉及跨境违法犯罪的帮扶人员严格落实州市乡村组五级书记包保责任,探索总结好的帮扶经验、做法,推动平安景洪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