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司法救助“及时雨” 人民检察为人民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25

司法救助

    编者按: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这笔救助款,真是帮了我们家的大忙,太感谢检察机关了,谢谢......”被救助人李某珍收到救助金后,紧紧的握着办案人员的手激动地说。11月19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杨某华的母亲李某珍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帮助这户因案致困的家庭缓解了困难状况。

 

    近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救助理念,主动深挖案源线索,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被评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杨某华因看到被告人廖某飞、姜某正在殴打他人遂上前制止,后被廖某飞持刀伤害而不幸牺牲,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廖某飞、姜某向杨某华家属赔偿182508.96元,但因廖某飞、姜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华的家属至今未能获得任何赔偿,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家庭陷入了困境。

 

    为了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弘扬社会正气,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不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宏明同志亲自负责办理李某珍司法救助案,他多次实地走访李某珍家和被告人家,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审查案件,认为本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故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最终向李某珍发放112500元的救助金。

 

今后工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惩恶更要扬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为良心善举撑腰打气,让社会正义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