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下的庭审 哈尼大妈夸“由猛”

来源 :景洪市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0

“大妈,刚刚在村里开的那场巡回法庭,你看懂、听懂了吗?”

“听懂啦,我们村的那个小伙子带他人偷渡,今天在庭上就直接被判刑了,得坐牢。你们把法庭开到村子里,我们觉得‘由猛’(哈尼语‘非常好’的意思),很有用。”


为严厉打击整治跨境犯罪,提升边境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国门意识和疫情防控意识,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与社会和谐,6月16日上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与景洪市人民法院联合到勐龙镇贺管村委会叭嘎小组,公开开庭审理土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被告人土某被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勐龙镇组织300余名抵边村群众参与旁听。

 

案情概况

今年1月31日,被告人土某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他人联系到欲偷渡出境的宋某、熊某,后驾驶车辆通过绕关、避卡等方式将二人从景洪市区送往勐龙镇,并等待其他人员将二人继续送往境外。2月5日,因宋某、熊某改变主意,二人返回城区入住酒店时,被景洪公安当场查获。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土某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庭审中,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


“景洪市位于云南省南部,全市有2个边境乡镇与缅甸接壤,勐龙镇就是其中一个,当前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既破坏国(边)境管理秩序,又增加了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例如土某,为了利益,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就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乡亲们,一定要以案为戒,要知道违反法律的后果很严重,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共同守护好美丽国门、守护来之不易的边境疫情防控成果。”庭审后,公诉人向前来旁听的群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