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个要素 夯实命案防控根基
作者 :朱铭祥 来源 :州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22
西双版纳州立足于问题联治、工作联动、整合资源、聚集力量,推动形成止纷于源、息纷于调、化纷于理的基层命案防控新模式。2021年,全州发生命案9起,每十万人命案发生率为0.692,发案数同比下降10%,实现连续六年命案发案持续下降,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无命案发生的良好局面。
一是树牢“命案可防可控”理念。推进落实《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命案侦防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领头羊”作用、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和有关职能部门“助攻手”作用,采取“党委领导、部门主抓、行业协调、社会参与、整体推进”命案防控的工作模式,探索建立“4+1+1”命案防控工作机制,即:“4”(综治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妇联干部、网格员)+“1”(基层党组织)+“1”(民族调解组织),整合各方力量,不断增强命案防控工作整体合力。
二是推动“无命案”乡镇创建工作。对近三年全州发生命案的10个重点乡镇(街道)作为州级无命案乡镇(街道)创建。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加大对可防性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辖区含6个月以上居住的流动人口家庭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强化婚姻家庭纠纷全面排查、风险等级评估和调处防控。一季度,全州共排查婚姻家庭纠纷135起,建立高、中、低三级风险防控机制,分为“重点、关注、一般”三类家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推动落实“一家庭一包保”责任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滚动排查和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切实杜绝和减少因婚姻家庭、情感纠纷导致的命案发生。
三是建立“三类案件”研判机制。命案防范关键在“防”,要做好事前预防,防止“民转刑、刑转命”的发生,就要对各县市辖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三类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定期分析“三类重点关注案件”,找准命案发案原因,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查找可能引发命案的风险隐患点,及时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加强重点人员、易发案时段和重点地段管控,尤其是要加强对工地、娱乐场所、街道、夜市摊点、农村、农场的矛盾纠纷摸排和普法宣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减少命案发案率。通过“两书两函”(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提示函、平安警示函),挂牌整治、约谈等措施,压实行业领域主管责任部门的平安建设责任,防止矛盾激化、伤害升级转化为命案的发生,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四是压实命案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可防性命案倒查机制,组建“一案一专班”,开展“一案一倒查”,围绕“五查”(查矛盾纠纷排查是否到位;查矛盾纠纷化解是否到位;查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查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是否到位;查婚姻家庭包保责任制是否到位),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各级防控责任,切实防止因家庭矛盾、情感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通过努力,力争辖区“三类案件”同比下降,平安家庭的创建率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提升,命案防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