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三举措”稳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作者 :董怡君 来源 :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27

为推动惠民工程项目落地生根,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机关提高认识,高起点、高定位,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全部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统筹提供优质、便捷、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努力实现“面对面”实体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32个乡镇(街道)共建设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其中:景洪市1个,勐海县5个,勐腊县1个)。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

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统筹提供优质、便捷、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实向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各级司法机关充分整合了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全部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为辖区群众提高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州25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社区)开展普法活动392场次(其中:景洪市45场次,勐海县191场次,勐腊县156场次);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3399件。其中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70件,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566件,司法鉴定人办理服务事项1305件,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921件,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7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层级、普惠制、公益性,确保人民群众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方式都能方便、快捷、平等、有效地享受到服务。

三是司法行政助推脱贫攻坚。全州建立“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46个,各级法律服务机构为人民群众开展面对面法律咨询29111人次;向46个贫困村下派46名执业律师担任村级法律顾问,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受援率达到100%;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通过构建互动互助服务体系,让身处边疆、山区和偏远农村的人民群众同等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群众跑”变“网络跑”,服务“最远一家人”,努力实现了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不出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