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

作者 :肖凯雄 来源 :州综治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06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保护在先的原则,形成多部门共同关心、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州委政法委、州综治委认真贯彻执行省综治办、省关工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及时成立由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为组长的州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指导小组,由州关保办主任为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调整充实指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景洪市作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县市,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是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把任务明确到单位,明确到人,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制定了《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实施方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项目实施工作步骤,建立了请示汇报制度、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等。景洪市将全市中小学主管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校级领导纳入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成员管理,协助开展触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及跟进帮教工作。州委政法委从综治工作经费中拨付一定比例经费作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经费,景洪市也已拨付五万元作为前期工作经费,确保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学生这一主要群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州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深入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的意识。景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家保安员资格培训班。

四是加强保护,维护权益。景洪市综治办、关保办、关工委、公安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协同配合下,坚持做到认真对待未成年人学生及其家长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未成年人受侵犯案件。考虑到大部分触法未成年人多是单亲家庭子女或是留守儿童,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对在校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及贫困生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以进一步加大对他们的关爱和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