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校园安全工作

作者 :刘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09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综治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了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良好,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一是协调指导校园安全工作。各级综治办作为社会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为重点,积极协调指导教育、公安等部门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协调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校园安全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形成校园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党委、政府校园安全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和创新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工作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综治办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和创新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推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校园安全管理能力,切实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三是深化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校内安全与校园周边治理相结合,坚持平安校园创建与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允景洪小学、州第二中学、景洪市第二小学、勐海县民族中学、勐腊县勐仑中学小学被评为2012年云南省“平安校园”。
  四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把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治安管控力度。今年3月,组织教育、公安、文体、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西双版纳职业教育学院等学校的食品卫生、消防、治安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出租房、娱乐场所进行清理,全面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各种治安突出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巡逻,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增派警力,加强巡逻防范,维护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五是加大校园安全工作奖惩力度。各级综治办坚持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兑现。把广大师生和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校园安全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已命名的平安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命名后出现安全稳定问题的取消命名、予以摘牌。对不重视校园安全工作、造成影响校园安全重大问题的地方、单位和学校,视情予以黄牌警告直至综治维稳工作一票否决。通过强有力的考核奖惩,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了校园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