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作者 :州检察院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8-22

  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美丽西双版纳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效能。为有效降低执法风险,扎实推进我州平安法治建设,全州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12309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工作机制,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民生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对执法办案中涉及的立案侦查、办案安全、涉检涉诉信访风险评估等工作。半年来,共组织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4件,预警3件次。
  二是规范检调对接工作,着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新合力。按照《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调解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对民事申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慎捕慎诉。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广泛收集倾向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苗头的案件,加强沟通,互相通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基层,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提升检民关系。通过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深化各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平安法治建设中的任务、目标,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努力做到“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确保稳定”。同时,坚持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加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支持,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切实提升社会“正能量”。
  四是规范法律监督机制,着力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为加强对社区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教育、监督、改造和考察,落实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新犯罪,检察机关加大与司法机关联系工作力度,依法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进行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有效促进社区矫正与法律监督的“无缝对接”。